近日,坪山区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印发出台《深圳市坪山区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监督管理,为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提供了指南和规范,切实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办法》凸出三大亮点:
一是监督管理规范化。《办法》明确审计整改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程序,对落实上级及本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整改、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及监督检查,对不同情况的审计查出问题采用多种方式分类监督管理,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按规定执行“一书三函”监督程序,让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同时注重将人大、党委、政府、社会的监督力量贯通起来,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职能。
二是整改监督常态化。《办法》规定,审计组在出具审计报告后,需及时填报审计发现问题台账,注重统筹协调,对台账进行日常动态维护和清单挂销号管理。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按时按质落实整改,实现审计整改监督长效化管理。
三是监督程序靶向化。《办法》将整改实际与监督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明确监督靶向。在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过程中,根据整改实际需要,采用由审计组进行书面审查或实地检查、由审计局组成整改督办工作小组等方式进行监管;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结合,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准确分析审计整改存在的问题,着力推动问题解决,以审计整改成效为准绳,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落细落实。
(坪山区审计局 黎宇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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