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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审计局印发审计组廉政回访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光明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1-25 16:29:41 视力保护色:

  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落实从严治审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组和现场审计廉政建设,光明区审计局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审计局审计组廉政回访暂行办法》,促进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该办法对回访内容、回访形式和结果运用等作出详细规定。一是明确回访内容。廉政回访主要围绕本局派出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驻点审计过程中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纪律情况,征询被审计单位意见。二是灵活回访形式。一般采取廉政函访的书面方式进行,在审计项目结束后,随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详细了解审计组成员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必要时开展实地回访工作。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廉政回访结果,并将其纳入审计人员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奖励惩戒、责任追究的依据参考。

(光明区审计局 庄怡敏、米露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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