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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努力提升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一是坚持高站位,突出早部署。局党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深入研讨交流,部署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培训”工作。二是坚持全覆盖,深化大学习。全局17个党支部分别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原原本本学报告,做到学懂弄通、学深悟透。组织民主党派、无党派等党外人士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凝聚奋进新征程的精神力量。组织青年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引导青年干部坚定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思考奋进新征程的实践方向。三是坚持真落实,确保见实效。聚焦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筹办专题培训班;部署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局党组全体成员带队深入开展6项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牵头梳理调研成果、研究提出工作举措,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收集的意见建议加强分析研判和跟踪落实;印发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方案,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各领域审计工作重点任务,研究编制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具体审计实践中,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增强法治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法治理念贯穿于审计监督全过程,将部署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作为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围绕《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制度安排,制定《深圳市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深圳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
(三)围绕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和审计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高质量全覆盖推进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国有(金融)企业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公共投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按照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并向社会公告,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2022年1月至11月,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200个,查出各类问题金额524.10亿元,出具审计报告等269份,提交审计信息等170篇,提出审计建议741条,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14项,移送处理事项94件、涉及11人,移送处理金额23.7亿元。其中,市审计局完成审计(调查)项目42个,查出各类问题金额303.96亿元,出具审计报告等63篇,提交审计信息等49篇,提出审计建议150条,移送处理事项65件、涉及5人,移送处理金额22.86亿元。
(四)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审计法,加快推进特区审计法规修改完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我局提前部署,于2021年11月16日印发《深圳市审计机关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审计法实施方案》,部署12项具体贯彻落实举措,通过专题会议、专题讲座形式在审计系统和党政机关迅速掀起《审计法》学习热潮。2022年1月18日,按照市司法局2022年“双月学法”活动安排,局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七届30次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新修改《审计法》。与此同时,随着《审计法》的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亟需修改完善。我局立足改革创新和审计工作规律,以解决审计工作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加快推进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改工作,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正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多轮意见征求,现处于市司法局的审查阶段。通过不断推进特区审计法规规范化,力争将特区审计改革的最新成果反映在审计立法之中。
(五)建立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市审计局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紧盯审计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法推进审计各项业务制度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以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2022年,围绕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先后制定《深圳市审计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办法》《深圳市审计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试行)》《区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深圳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内部操作规程(试行)》《深圳市审计局审计成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深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审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深圳市审计局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管理办法》《深圳市审计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审计局2022-2023年度现场纪律检查监督工作方案》等1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相互制约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构建更加完善的审计权力运行监督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
(六)努力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022年,《深圳市审计局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管理办法》等3个新制定出台的重要文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履行法定决策程序。二是以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为契机,对照检查标准,全面梳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查漏补缺,切实提高审计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观念。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进一步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本年度,市审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四是依法依程序公开审计结果。通过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审计结果报告,提高审计公开透明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有力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多措并举推进学法普法工作。市审计局坚持将学法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审计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一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系统、法治教育网、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以国家宪法日等为契机,加强对宪法、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等内容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普法守法责任。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审计组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促进整改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财经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等宣传,扩大普法宣传面,进一步营造依法审计、文明审计、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八)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认真推动学习宣传。突出政治引领,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带头当好学法“领头雁”、带头抓好实施“落脚点”;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融合深化学习效果。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年初,局主要负责人召集党组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并亲自推动法治工作计划实施。牵头组织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改完善,深入推进依法审计。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督促审计干部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参加审计促进民生事项在线访谈活动,回应市民关切,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审计法律法规政策。三是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审计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组议事范围,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制度建设、普法教育等重点领域工作,为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法治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市审计局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工作,但与新时代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仍不够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手段不多,审计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
(二)法律法规政策运用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呈现隐蔽性更高、违法违规手段更多变等特点,个别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不够深入,审计干部依法审计理念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和熟练掌握政策工具的能力还存在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学习解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开展支部集中研学、邀请专家讲学、参加培训深学、深入基层共学等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积极对内对外宣传好深圳审计系统的学习成果和落实成效。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谋划开展深圳审计工作,牢记“国之大者”,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实审计项目计划研究和项目执行,在审计工作中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防范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种风险隐患。根据新修改《审计法》的规定,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以及其他相关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为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加强依法审计能力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审计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手段、多样化开展审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服务对象尊法守法的意识。加强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监督管理,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法治机构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保障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培训教育,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审计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高素质审计执法队伍,为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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