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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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1-12-15
主题:
政府资金购买设备的公开招投标要求咨询
内容:
咨询一下深圳市的研究院校或民非单位,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价值高于400万的设备是否必须走公开招投标流程? 另外,公开招投标流程中,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中说明: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前十日公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应以哪个要求为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2-15
答复时间:
2021-12-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审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的咨询内容现回复如下:

  关于政府采购业务,请以业务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采购办以及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的解释和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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