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7月2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盐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召集人由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担任。
联席会议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研究拟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文件,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指导和监督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区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盐田区审计局 许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