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来宾,各位网友们,大家好!这里是深圳市审计局2024年第1期政务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郭义文。今天访谈的主题是“审计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重辉,现场还有3位市民代表,还有在线的广大网民朋友,欢迎你们的到来!今天,重辉副局长将现场解答各位代表及在线网友的有关提问,我们首先有请重辉副局长作开场发言。
【胡重辉】:各位市民代表、网友朋友大家好,今天很高兴,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与大家交流与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方面有关审计的工作情况。民办义务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办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明确提出要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民办义务教育在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下发后,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部署,从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高度,深刻认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落实政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全面优化义务教育结构,扎实推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提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深圳市始终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在把握公、民办义务教育投入机制和制度运行总体情况基础上,对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落实和办学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着力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取得较好成效。下面,我来就有关审计工作情况回答大家的提问。
【主持人】:谢谢重辉副局长。接下来进入交流时间,首先请第一位市民代表就今天的话题提问。
【何劲松】:胡局您好,教育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民办教育也是深圳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请问审计机关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上都做了哪些工作?
【胡重辉】:近年来,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面落实民生审计工作职责,深化对教育领域审计的深度和广度,聚焦民办义务教育政策及工作重点,结合市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每年均将教育方面的审计项目列入年度计划,2022年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开展了深圳市2018年至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财政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今年在省审计厅的统一组织下开展了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督查制度、联动制度等,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将审计整改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推动补齐政策短板、弥补制度漏洞、优化机制流程上来,做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以审计之力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何劲松】:请问市审计局在民办义务教育领域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哪些内容?
【胡重辉】:审计中,我们认真梳理了深圳民办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查找当前存在的短板,并以此确定审计关注的重点,按照“摸清情况,客观评价;揭露问题,分清责任;完善管理,深化改革”的工作思路,通过对深圳市11个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实事求是反映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揭示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揭示办学风险,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促进民办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审计主要关注以下方面:一是政府责任落实方面,包括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占比责任落实情况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资源分配责任落实情况等;二是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方面,包括招生管理与超大规模学校的核准控制情况、校园标准化建设情况、办学成本及收费标准核定情况、“公参民”学校改革情况和政府专项资金的分配及绩效情况等;三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及办学经费收支方面,包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何劲松】:我市非户籍人口占比较大,随迁子女入学情况一直备受关注,请问市审计局是如何推动这一问题解决的?
【胡重辉】:学位建设情况是广大市民非常关注的内容,我局在2022年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财政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目前正在实施的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中都对此进行了重点关注,有关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使用和学位建设的报告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审计也提出建议要求加快义务教育学位建设,多渠道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调整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结构,实现从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到公办学校的平稳过渡。
结合审计建议,我市教育部门也推出了许多举措落实政府责任,一是增加公办学位。自2020年起实施大规模学校建设计划,完善超大城市学位建设机制,近三年新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36所,新增公办学位30万个;到2025年,还将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56.4万个,公办义务教育规模将接近翻倍,民办义务教育占比将进一步压减。二是实施学位补贴。自2012年起在全国率先出台学位补贴政策,对于符合条件、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发放学位补贴的方式购买学位(补贴标准为小学7000元/年/人、初中9000元/年/人)。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出台《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支持民办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修订《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推动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基本保障水平。四是完善入学政策。对非深户随迁子女实行“居住满一年、社保加医保满一年”的入学政策,门槛在超大城市中最低,真正落实“同城人、同待遇”“来了就是深圳人”。五是落实审批要求。未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不新审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拟新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治理,对历史遗留问题“一校一案”解决到位。
学位的高供给满足的不仅仅是深圳户籍的学生,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随着一批又一批的外来建设者来到深圳投入城市建设当中,深圳成为全国最大的移民城市,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严重倒挂。作为一座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包容一直是深圳城市特质中最突出的特点。早在2005年,深圳就出台了“1+5”文件(《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5个配套文件),较好地解决了非深户籍学生入学问题,保障了来深建设者子女受教育的权益。2010年,深圳市财政投入4.3亿元,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其中2.72亿元用于保障全市27万符合“1+5”文件的非深户籍学生就读。2017年,深圳又出台《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入学门槛进一步降低,规定非深户籍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保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即可申请小一学位。
【主持人】:感谢重辉副局长!现在我们请现场的第二位市民代表提问。
【陈力忠】:请问我市有哪几所公参民学校,审计将从哪些方面推进改革?
【胡重辉】:近年来,公办学校包括这些学校的附属学校、校办企业、学校基金会、学校工会等附属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等,这类学校通常被统称“公参民”学校,以此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地方优质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但“公参民”办学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根据审计目前调查情况,我市共有三所“公参民”学校,分别是深圳市外国语小学、深圳市石岩公学、深圳市亚迪学校,除深圳市亚迪学校转为民办学校外,另外两所学校转为公办学校。截至目前,石岩公学和深圳市外国语小学已转为全公办办学,存量民办学生已全部转为公办学生,2023年秋季学期已按照公办学校招生标准进行招生。深圳市亚迪学校公办编制教师已完成退出。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方案》,我市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落实“一校一策”,按转为公办、民办、终止办学等方式,实现平稳过渡,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目前,市审计局正在实施的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也通过对“公参民”学校的改革进展情况、改革协议的签订情况和改革后的招生情况等的审计,来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陈力忠】:审计如何推进我市公民办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胡重辉】:2011年我国全面实现“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义务教育法有明确规定,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作出部署。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20年,全国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达到95%”。为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落实义务教育责任,国家建立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制度。深圳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解决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市审计局在实施深圳市2018年至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财政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对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一是集中揭示问题。审计调查发现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不到位,部分区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增长比例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其中2018年盐田区和2020年南山、罗湖、宝安、光明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比例未达法定要求,5个区生均教育经费未实现逐年增长,2个区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未实现逐步增长;配套学校设施建设缓慢或不足,部分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周边已规划学校未建成、配套设施不满足就读需求、公寓或人才房未配建学校,造成学位供需矛盾加剧。
二是提出针对建议。审计建议市教育局应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持续改善教育硬件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优化师资结构,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加强民办学校监督管理,促进校际间、区域间及公民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督导评估管理,加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积极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及申报工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三是督促整改落实。优质均衡发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涉及部分区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增长比例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配套学校设施建设缓慢或不足2个事项,各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督促各区按照“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要求,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各项经费投入,足额保障教育经费,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财政局将义务教育阶段经费是否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作为研究对区财力支持的重要考虑因素;同时,市教育局组织各区制定了2020-2025年学位建设实施方案,涵盖各区居住项目规划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项目等全部学位建设项目,依托市教育领域项目指挥部按年督办落实。
【陈力忠】:财政对于民办学校有哪些方面的投入,审计如何进行监管?
【胡重辉】:近年来,深圳不断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在全国率先建立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长效投入机制,将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城市教育费附加收入约15%专项用于扶持民办中小学发展,通过制定出台《关于优化深圳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的意见》《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等一系列规划、政策和措施,不断健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体系,优化教育发展政策环境,形成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强大合力。深圳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从2012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出台民办学校学位补贴、教师长期从教津贴、优质规范民办学校奖励等扶持民办教育的三大政策,并于2017年将补贴标准进一步提升。如今,民办学校小学生每年最高学位补贴从5000元上涨至7000元、初中生每年最高补贴从6000元上涨至9000元。依据从教年限向民办教师发放每人每月450-1500元的长期从教津贴,民办学校教师平均工资逐年提高。按每班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全市民办中小学改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向办学成绩突出及通过各类办学水平评估的民办学校,给予40-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按不低于650元/年/人的标准,对民办中小学专任教师、班主任、中层管理人员、校长等免费进行培训,2015年以来,民办学校教师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超850万学时。相关资料显示,2020年1月至2023年8月,深圳市投入民办义务教育财政资金共计164.45亿元,2020-2022年年均增长率2.46%,主要用于购买学位补贴139.72亿元、民办教师从教津贴15.09亿元等。2022至2023学年,我市财政共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学位47.06万个,投入财政资金35.64亿元。
市审计局正在实施的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主要通过关注政府专项资金的分配及绩效情况来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地方政府应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民办学位阶梯式学位补贴等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一是重点关注各区涉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资金构成,2020年以来地方政府投入民办义务教育财政资金体量,关注专项资金是否到位并及时发放;二是结合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抽取专项资金申报资料,延伸审查学校是否存在通过虚假材料、虚报和重复申报项目、虚增学生等手段套取专项资金、地方主管部门分配资金是否存在失职或利益输送情况;三是研判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绩效,是否对本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起到了实质性的作用;四是关注教师从业补助等涉及民办教师补助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结合教职工名册、社保、教师管理系统数据,比对学校排课表,审查是否存在虚报教师人数骗取财政补贴、非教师领取财政补贴等问题。
【主持人】:谢谢重辉副局长解答。现在请第三位市民代表提问。
【余明惠】: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呢?审计部门如何进行监督?
【胡重辉】:在审计中我们发现,为推进我市民办中小学分类管理改革,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我市教育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完善规范制度,出台《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将民办学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进行监管。二是规范招生行为,全面统筹公、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行公、民办学校同等录取条件、统一招生平台、同期面向社会招生,落实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对未纳入政府学位安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招生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严格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三是加强财务全流程监管,在民办中小学校设立由教育行政部门、银行、学校三方共同监管的“共管账户”,对学校收取的学费、财政补贴纳入“共管账户”实施监管,防止办学经费被挪用。研发了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工薪管理专用软件,无偿提供给民办中小学校统一使用,民办学校通过该软件系统网上做账,提升了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也为管理部门对民办学校开展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提供有力支撑。市教育局通过招标委托商业银行建设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平台,将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纳入平台监管,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余额、流水明细等在平台上实时可查,实现对学校收费账户资金事前管控和基本账户资金事后管理,逐步将资金监管工作前移,提高管理效率。
我们在实施的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落实及办学经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主要通过关注民办义务学校财务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对财务管理等进行监督。一是关注学校有关资产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二是根据《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健全资产财务管理制度……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等规定,审查当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出台及各地各校实际落实情况。
【余明惠】:我市是否有针对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出台专门的规定?从审计监督角度看,该办法的出台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财务管理有什么作用?
【胡重辉】:我市于2022年出台《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起草背景主要是我市民办中小学校大部分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间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部分在事业单位登记部门登记为事业单位(非营利性),还有小部分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公司(营利性)。这三类学校要按照各自登记的法人类型分别执行三种不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但是这三种不同的会计业务规范不能完全适用于民办学校教学管理和教育服务的经济活动特点;同时,2006年出台的《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参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参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符合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长期以来,上述问题给我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扰,迫切需要统一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服务管理的业务处理思路,使学校财务管理活动有规可依。所以,依据《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市原有民办中小学分类登记实施细则》以及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规范等,制定一套适应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需要的、兼顾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各自财务管理特点的具体业务规范和指南,促进学校依法依规管理财务活动。
该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促进我市民办中小学规范、健康发展,针对目前迫切需要规范的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举办者投入、政府补助收支、政府补助资产购建和使用、关联交易、财务清算等财务行为进行了明确。一是理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机制,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不建全、职责不明确、法律责任不具体,部分社会代理记账机构做账不规范,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从组织上理顺体制机制,从源头上强化责任,为财务规范建立组织保障。二是规范举办者出资管理,针对举办者虚假出资、不完整出资、不及时出资等实际问题,对举办者出资的界定、评估、确认、过户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侵占学校资产等行为做了限制性规定。三是限制不规范的关联交易,对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将民办学校资金归集到举办者及其利益关联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利用教育优惠政策为举办者及其利益关联方或他人办理贷款业务等不规范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限制。四是规范财务清算,针对民办学校分类改革、分立、变更、注销等涉及财务清算行为,对如何组织财务清算、学校财产的清偿顺序、剩余财产的分配作了具体规定。五是统一政府补助收支和政府补助资产业务,针对政府补助逐年增多、需要加强监管的实际情况,增加了对政府补助收支(含捐赠收支)以及使用政府补助资金购建资产的业务规范,力求做到口径统一、规范明确、可操作。六是规范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要求,根据历年对民办学校审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账务的检查情况,对学校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需要说明的问题、需要披露的内容、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限制和不允许的行为等做了规定。七是其他业务规范,对学校的预算管理、资产和负债管理、收入和成本费用管理、结余管理等相关业务及其处理原则进行了规定,并明确操作要求,确保学校会计信息的统一性、可用性。八是加强财务监督和违法违规处罚,除在相关章节要求学校建立、健全、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并报送主管部门外,还对学校财务监督做了规定,强化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发改、税务、审计、登记机关等相关部门对民办学校的财务监督管理职责、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责任,以及对学校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
【余明惠】:我市对民办教师有什么保障和培养体系?
【胡重辉】:一是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劳动、聘用合同备案制度,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标准,逐步提高教师待遇。二是建立健全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机制,提高教师退休待遇。三是健全民办学校教师培养体系,创新民办学校教师培训方式,培养一批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民办学校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四是健全民办教育教学研究体系,加强市、区两级民办教育科研和教研队伍建设,加强民办教育研究。五是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督导评估等方面的公民办协同机制,推进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管理,在招生、学校管理、教师发展等方面实现与公办学校同步管理、同步实施。
【主持人】:谢谢重辉副局长解答。由于时间关系,现场市民代表的提问就告一段落。今天的活动,很多在线网友也踊跃参加,提了不少问题。我们来看几位网友的提问。这里一位网友提问说,请问审计结束后,审计局计划怎么推动民办教育发现问题的整改呢?请重辉副局长帮忙解答一下。
【胡重辉】: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下半篇文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审计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开展审计和审计整改,就好比是“摸老虎屁股”和“武松打虎”,只“摸老虎屁股”是不行的,没有“武松打虎”,“摸老虎屁股”也没有意义。审计后如果不进行审计整改,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和“稻草人效应”。揭示问题是审计的基本职责,目的是要推动解决问题。民办教育领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在推动教育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促进教育系统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果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近年来市审计局持续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多措并举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三级督查”工作机制,通过局领导督导、业务部门跟踪督促检查、整改监督部门审核把关,对审计查出问题按“一事一号”进行“挂销号”管理,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况严肃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将整改结果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监督管理电子政务平台,推动审计整改“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将审计查出的问题清单录入审计整改政务平台,准确界定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类型并推送至责任单位,敦促被审计单位通过平台报送整改报告、佐证材料等整改资料,逐个对账销号;三是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回头看”检查机制,推动审计整改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定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工作方案,通过专项检查确保教育民生领域发现问题整改成效落到实处;四是形成整改工作报告向人大、政协汇报,推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常态化,合力打通整改“最后一公里”。
后续审计部门将持续推动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及审计建议,明确责任处室(单位),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抓实抓严落实整改,推动相关政策完善落实,进一步补齐制度性缺陷,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主持人】:谢谢重辉副局长。我们来看第二位网友的提问。这位网友提问说,想知道我市民办义务教育目前面临着什么样的压力和困境,请重辉副局长给这位网友解答一下。
【胡重辉】: 一是社会大环境对民办教育的要求提高,给民办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压力。随着深圳市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进程的不断推进,常住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政府对公办学校投入力度的逐年增加,市民对教育多样性选择需求也在不断加大。广大家长已经不满足于民办学校仅仅是解决学位问题,更希望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比肩,有优质的办学质量。然而,由于各种因素影响,民办学校无论是硬件条件,还是师资、生源,大多数学校都不具备和公办学校相提并论的优势。所以,深圳的民办学校虽然优于内地很多地方的公、民办教育,但是在深圳政府强有力的进行公办教育建设和投入的前提下,显得后劲不足,与公办教育还有距离。
二是部分民办学校低成本运营影响了自身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深圳的物业租金和人力成本上涨较快,办学成本不断增加,而民办学校收费一直受到严格审批限制。学校收费不高,教师福利待遇自然不高,学校留不住优秀教师,自然不能提供优质的教学质量,也就满足不了广大家长的教育需求。办学成本的攀升,社会期望的提高,导致民办学校自身发展举步维艰,低收费民办学校在运营上遇到这些困难,会导致一些学校在学校场地租约到期后选择退出,这将进一步加大我市学位紧缺的困难。
三是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政策提出新的命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了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登记管理,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虽然新法对过渡期未设具体时间限制,但是地方政府接下来要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要解决重新分类所面临的具体问题。这其中,涉及法人性质、产权政策、财政政策、收费政策和用地政策等各种复杂情况。在进行一校一策的重新登记中,不排除有部分学校的办学人,会选择退出民办教育领域。
总体来讲,民办教育在深圳教育的发展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为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发展环境的变化,民办教育自身面临着很多挑战和困难,这同样也是深圳教育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只有公民办教育同步健康发展、良性发展,深圳的教育事业才能取得更加长足的进步,从而更好地满足市民多样化特色化的选择性需求。
【主持人】:谢谢重辉副局长。我们来看第三位网友的提问。这位网友的问题是这样的:对我市未来民办义务教育的发展有什么建议?请重辉副局长解答一下。
【胡重辉】:在我局对民办义务教育开展审计以来,我们也发现我市在持续推进民办教育规范优质特色发展下了很大功夫,对此审计机关建议务必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战略属性、民生属性,努力走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圳教育发展之路。
一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严控超大规模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划布局,强化责任担当,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前提下,稳妥推进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大校额,扎实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强化办学经费监管。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坚持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非盈利原则,健全收费管理制度,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全面清理,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举办者从中牟利等行为;配强管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和监督机制。
三是压实部门履职责任,增强廉政执纪问责。加强对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模核定、学费调整审批、办学经费监督、教材教辅及教学质量管理等领域切实履职尽责,严肃查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充分保障学生权益;加大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度检查力度,对典型、共性问题进行通报,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资金分配、招生计划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主持人】:感谢重辉副局长今天的详细解答,还有不少网民在线提出问题,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网友提问的环节就到此结束,我们的活动也进入尾声。现在请重辉副局长就今天的活动做一个小结。
【胡重辉】:“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民办义务教育是社会主义义务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推动我国民生改善的重要力量。审计机关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审计的重要目标,精心谋划、精密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审计工作提质增效,筑牢审计项目强基之根,为助推深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贡献审计力量。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支持审计工作,欢迎各位今后对审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重辉副局长,感谢各位市民代表,感谢广大网民朋友!今天访谈内容可以登录深圳市审计局官网浏览,同时欢迎大家通过来信、留言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本期节目到此结束,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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